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等相关规定,现将《新贾汪区东方御景北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一、基本信息
贾汪区东方御景北侧地块(以下简称“调查地块”)位于徐州市贾汪区大泉街道,东至贾龙线,南至鲁尔大道,西至农田,北至锦凤溪。调查地块占地面积为73709.2m2(110.56亩),调查地块历史上是农田,种植小麦、玉米等农作物,现状为空地,部分区域为农田。
利用《无锡市贾汪区地区调控性详解归划方案》,调查报告片区的归划方案区域本质为两类居所区域、诊所区域、商家商務分层区域和商住两用分层区域。二、调查情况
本次调查通过2005年至2020年的历史影像图得知,调查地块历史上为农田。调查地块历史上未进行过任何生产经营活动,无化学品使用与储存,不涉及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相邻地块历史上主要为农田、河流和居民区,周边无企业,调查地块受周边地块污染的可能性较小。
调查地块内0-0.2m处土层土壤样品的颜色、气味及PID和XRF现场快速检测结果未出现异常。另外对调查地块内已干涸的沟渠和西侧的朝阳河以及北侧的锦凤溪进行验证性采样,共采集4个底泥样品进行实验室送检,检测结果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采集2个地表水样品进行实验室送检,检测结果未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Ⅳ类水标准限值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表3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项目标准限值。
三、调查结论
经调查地块的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工作可确定,调查地块内当前和历史上均无污染源,调查地块受到污染的可能性低;现场快速检测和验证性采样结果未出现异常,调查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𝔉 25.1-2019)中的工作程序,无需开展第二阶段调查。调查活动可以结束,该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可用于二类居住用地、医院用地、商业商务混合用地和商住混合用地开发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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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汪区原恒大驾校西及中杰物流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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