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等相关规定,现将《沛县张庄中学新建教学楼及附属工程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一、基本信息
沛县张庄中学新建教学楼及附属工程用地(以下简称“调查地块”)位于徐州市沛县张庄镇,东至学苑路,南至英才路,西至农田,北至张庄中学。调查地块占地面积为9410m2(14.12亩),历史上是农田,现状为栾树林和空地。
根据《徐州市沛县张庄镇总体规划》(2013-2030)�꧂�,调查地块的规划用地性质为中小学用地。
二、调查情况
本次调查通过2013年至2020年的历史影像图得知,调查地块历史上为农田。调查地块历史上未进行过任何生产经营活动,无化学品使用与储存,不涉及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周边地块历史上主要为农田、居民区和学校。调查地块重点关注的周边企业主要为板皮加工点和徐州海兰特桑拿设备有限公司。通过分析板皮加工点和徐州海兰特桑拿设备有限公司生产情况,结合原辅材料及产品、工艺流程、三废排放等进行污染识别,可知板皮加工点无特征污染物,徐州海兰特桑拿设备有限公司特征污染物为苯、甲苯、二甲苯。徐州海兰特桑拿设备有限公司产生的主要污染废气,经废气处理后,达标排放,排放废气主要污染途径为大气沉降,考虑企业位于调查地块东南侧,距离调查地块较远,且当地盛行风向为东风,另外,生产使用喷漆属于水性漆,水性漆以水作为稀释剂,降低了对大气的污染。因此调查地块周边企业不会对调查地块造成影响。
调查地块内0-0.2m处土层土壤样品的颜色、气味及PID和XRF现场快速检测结果未出现异常。另外对调查地块东侧的水沟进行验证性采样ဣ,共采集2个底泥样品进行实验室送检,检测结果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采集2个地表水样品进行实验室送检,检测结果未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Ⅳ类水标准限值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表3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项目标准限值。
三、调查结论
经调查地块的资料收集、𝓰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工作可确定,调查地块内当前和历史上均无污染源,调查地块受到污染的可能性低;现场快速检测和验证性采样结果未出现异常,调查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中的工作程序,无🦋需开展第二阶段调查。调查活动可以结束,该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可用于中小学用地开发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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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汪区东方御景北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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