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等相关规定,现将《♕丰县师寨镇237国道西、金庄村东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一、基本信息
丰县师寨镇237国道西、金庄村东地块(以下简称“调查地块”)位于丰县师寨镇237国道西侧,东至237国道,南至丰县交通局师寨交通管理所,西至林地,北至无名路,占地面积10751.70m2(约16.13亩)。调查地块2010年以前为农田,2010-2012年为惠民空心砖厂,2012-2016年闲置,2016-2018年为安东肥业有限公司,2018年至今地块复垦种植农作物。现调查地块内留有许多玉米秸秆。
根据《丰县师寨镇总体规划(2014-2030)(2019版)》(2019年4月)以及丰县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截图,调查地块利用规划为农用地。
二、调查情况
调查地块周边500m范围内敏感目标涉及居民区、农田和地表水体,主要包括金庄村、东营子河等。
调查地块历史上存在的企业为惠民空心砖厂(2010-2012)和徐州市安东肥业有限公司(2016-2018)。调查地块500m范围内企业主要为丰县天宇餐具制造有限公司、立华牧业生猪转运仓库、丰县路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德尔驾校。
通过分析调查地块及周边企业的生产情况,结合原辅材料及产品、工艺流程、三废排放等进行污染识别,最终识别出调查地块特征污染物为:pH、石油烃(C10-C40)、氨氮、甲醛、氟化物。
根据污染识别情况,采用40m×40m网格布点结合专业判断法布设采样点。本次调查共设置了7个土壤采样点,4个地下水采样点,共采集31个土样(含3个平行样)、5个水样(含1个平行样)进行实验室检测。
土壤样品检测结果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15618-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地下水样品中氨氮最大检出浓度为3.68mg/L,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Ⅳ类水标准,超标倍数1.45倍。超标点位W01、W03均位于原安东肥业有点公司生产车间,地下水中氨氮的超标可能与原安东肥业有限公司的生产有关。因氨氮属于地下水常规因子,不属于毒理学指标,且超标倍数相对较小,浓度与通过风险评估计算的风险控制值相比亦相对较小,因此地下水氨氮的风险可以接受。
三、调查结论
以上上述情况,查看分析宗地不是环境被污染🏅的宗地,提供一号类工业土地及农工业土地符合要求,不用再进两步开发土囊环境被污染的系统具体查看分析与风险控制分析评估作业,用于为农工业土地复垦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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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县王沟镇人民政府西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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