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等相关规定,现将《沛县沛城街道原鑫伟彩瓦厂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一、基本信息
沛县沛城街道原鑫伟彩瓦厂地块(以下简称“调查地块”)位于徐州市沛县沛城街道徐沛路西侧、交通技校南侧,占地面积23080.89 m2(约34.62亩)。调查地块1993年以前为农田,1993年开始建设鑫伟彩瓦厂,1996年正式投产运营;2013年鑫伟彩瓦厂停产,原杂物间、职工宿舍拆除,厂区闲置;2015年原料仓库、生产车间、成品仓库等对外租赁为饮料仓库,办公楼西侧新增农机具仓库;2019年新增农机具仓库及车棚,门面房西侧饮料仓库改为服装厂;2021年门面房西侧空地新建快递仓库;2022年3月,除调查地块东侧办公楼及门面房外,其余构筑物基本拆除完毕,至今无较大变化。调查地块周边500 m范围内历史及现状无重污染型企业。根据《沛县沛城街道孔庄村村庄规划》(2021-2035),调查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城镇住宅用地及商业服务业用地。按照《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规定的第一类用地进行评价。
二、调查情况
本次调查共布设17个土壤采样点(含1个土壤对照采样点)、5个地下水监测井(含1个地下水对照监测井),土壤及地下水钻探深度均为6.0m,共送检75个土壤样品(含7个平行样)及6个地下水样品(含1个平行样)。本次调查土壤及地下水样品检测项目包括GB 36600-2018必测项目45项及污染识别阶段识别的其它特征污染物(pH、氟化物、石油烃(C10-C40)及甲基叔丁基醚)。所有样品均送至苏州汉宣检测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检测分析。
三、调查结论
根据检测结果,土壤样品共有11种因子检出,分别为:重金属6种(铜、镍、铅、镉、砷、汞)、VOCs 3种(苯、甲苯及1,2-二氯乙烷)、石油烃(C10-C40)及氟化物;六价铬及SVOCs均未检出;土壤样品各检出因子浓度均不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规定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地下水样品共有5种因子检出,分别为:重金属3种(铜、镍、砷)、石油烃(C10-C40)及氟化物;汞、铅、镉、六价铬、VOCs及SVOCs均未检出;地下水样品各检出因子浓度均不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Ⅳ类标准值。
综上所述,调查地块土壤、地下水样品均无超相应筛选值情况,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满足第一类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无需进一步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与风险评估工作,可用于规划的城镇住宅用地及商业服务业用地开发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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