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等相关规定,现将《新沂市草桥镇振兴南路东、正康路南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一、基本信息
新沂市草桥镇振兴南路东、正康路南地块(以下简称“调查地块”)位于徐州市新沂市草桥镇,东至草纪线,南至草桥二支大沟,西至振兴南路,北至正康路。调查地块占地面积为86815m2(130.22亩),历史上为银杏果园,有部分果农住房,现状为农田。
根据《草桥镇振兴南路东、正康路南地块规划🅺设计要点》(新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ꦚ局,2021年8月),调查地块的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住用地。
二、调查情况
本次调查通过2012年至2021年的历史影像图得知,调查地块历史上为银杏果园,有部分果农住房。调查地块历史上未进行过任何生产经营活动,无化学品使用与储存,不涉及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周边地块历史上主要为农田、居民区和学校。调查地块重点关注的周边企业主要为原江苏正康食品有限公司。通过分析原江苏正康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情况,结合原辅材料及产品、工艺流程、三废排放等进行污染识别,可知该企业不会对调查地块造成影响。
调查地块内0-0.2m处土层土壤样品的颜色、气味及PID和XRF现场快速检测结果未出现异常。另外对调查地块内靠近原江苏正康食品有限公司的点位和南侧的草桥二支大沟进行验证性采样,共采集2个表层土壤样品、1个底泥样品和1个地表水样品进行实验室送检。土壤和底泥检测结果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ꦓ(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地表水检测结果未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Ⅳ类水标准限值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ꦫ8-2002)表3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项目标准限值。
三、调查结论
经调查地块的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工作可确定,调查地块内当前和历史上均无污染源,调查地ꦕ块受到污染的可能性低;现场快速检测和验证性采样结果未出现异常,调查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中的工作程序,无需开展第二阶段调查。调查活动可以结束,该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可用于商住用地开发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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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徐州众鑫塑料有限公司地块内南侧区域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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